快訊/政大學霸被丟包台64遭4車輾斃 司機謊話連篇重判13年

  • 記者:沈建邦
  • 發佈時間:2026.11.06 16:40
  • 最後更新時間:2026.11.06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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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司機遭判刑13年。(圖/TVBS資料畫面)

林姓司機遭判刑13年。(圖/TVBS資料畫面)

台64線1月25日發生多元計程車丟包奪命慘案,林宇濬駕駛營業小客車,承接Bolt叫車平台訂單,於台北市文山區載運酒醉的就讀政大的温姓男乘客,行經台64線往板橋匝道時,温男因醉酒倒臥後座,明知温男已處於無自救能力狀態,林男竟對其咆哮並將車靠在路邊,將温男拉出車外丟包,害其遭4車輾斃慘死。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歷經4天審理,今(6)日宣判依《刑法》遺棄致死罪判13年,可上訴。

溫姓替代役遭丟包台64慘死,駕駛事發前曾下車查看。(圖/TVBS)
溫姓替代役遭丟包台64慘死,駕駛事發前曾下車查看。(圖/TVBS)

運將屢次說謊 承認將人拉下車

回顧案情,温男被丟包後,躺在於快速道路內側車道上,在短短2分鐘至9分鐘內,接連遭到陳姓、邱姓、魏姓及簡姓等4名駕駛人輾過,導致温男因頭顱與腦部嚴重碎裂傷、大量出血當場慘死。

林男到案後一度向檢警說謊稱是温男「自行下車」,試圖卸責逃避刑責,直至審理期間才坦承因害怕被判刑、無法扶養2名未成年子女而隱瞞實情,承認當時是用手將温男拉出車外丟包,温男家屬在法庭上痛哭失聲,懇求法院依殺人罪判處最嚴厲刑罰或無期徒刑。

國民法官重判13年

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今日宣判,法官認定林男雖主動報案稱有人倒臥快速道路,但始終未承認自己為遺棄者,且多次謊稱對方自行下車,不符合《刑法》自首減刑要件,亦無情堪憫恕之處。

國民法官法庭審酌林男身為職業司機未盡保護義務、審理中未展現真摯悔意,且至今未與家屬達成調解或賠償,認為檢察官求刑11年過輕、家屬求處無期徒刑稍重,最終依《刑法》第294條第2項遺棄致死罪,判處林宇濬有期徒刑13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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