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師變色魔!車內伸魔爪猥褻4女童 噁喊「出於關懷」求無罪

  • 記者:林雅婷
  • 發佈時間:2026.11.01 15:22
  • 最後更新時間:2026.11.01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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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師車內伸魔爪猥褻4女童。(示意圖,與此案無關/達志影像 shutterstock)

牧師車內伸魔爪猥褻4女童。(示意圖,與此案無關/達志影像 shutterstock)

屏東縣一名課輔班創始牧師兼總幹事小華(化名),遭控利用負責開車接送學童的職務之便,多次對車內4名未滿14歲的女童伸出魔爪。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處該名牧師有期徒刑5年8月,全案仍可上訴。

女童崩潰心理諮商揭惡行 狼師噁辯「出於關懷」

根據判決書指出,小華是負責協會課輔班事務及學童接送,沒想到他以職務之便對4名未滿14歲女童猥褻,包含觸摸膝蓋、大腿、腰部、背部及肩膀等。直到一名女童身心受創接受心理諮商才揭發此事。

案經法官審理,小華辯稱是「出於關懷」更質疑女童的證詞不符犯罪要件,要求無罪判決。然而,合議庭法官認為,4名受害女童在警詢、偵訊及法庭審理時,對於被觸摸的部位、過程、細節以及當下的恐懼,皆能提供具體且前後一致的陳述,並有目擊者證詞,犯行明確,因此不採信小華辯詞。

縮角落閃躲、驚恐喝斥「不要碰我」

令人髮指的是,判決書中還揭露女童們受害細節,A女童指出,坐在小華駕駛的副駕駛座時,曾遭觸摸膝蓋、搔癢腰部,甚至碰觸胸部。當時忍無可忍,明確對被告大喊「不要碰我」,小華才被迫收手。

B女童則證稱,搭車時多次被摸大腿,因為內心極度害怕與不舒服,只能整個人緊貼著車窗移動,試圖在狹小的車廂內與被告拉開距離。還有C女童痛苦表示,自己從國小五年級起,在搭車途中被觸摸肩膀、背部及大腿的次數累計超過20次。她曾鼓起勇氣質問被告為什麼要一直摸她們,對方僅以「安慰、玩耍」等藉口搪塞,讓她因為害怕而不敢再直接拒絕。

法官戳破謊言 重判5年8月

除了車上的惡行,更有目擊者指出,曾在協會內目擊被告觸摸女童背部,動作沿著脊椎反覆撫摸,根本不是單純的拍肩安慰。甚至有女童的母親在現場親眼目睹女兒被摸,種種證詞相互印證,戳破被告的謊言。屏東地方法院審酌所有事證,認定被告對4名年幼女童的強制猥褻罪成立,合併定應執行刑5年8月,讓這名披著羊皮的狼付出應有的法律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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