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潛房摸胸、指侵鄰家姊妹花 色鄰求輕判噁辯:好心幫抓癢

  • 記者:林雅婷
  • 發佈時間:2026.10.20 15:46
  • 最後更新時間:2026.10.20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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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姓男子平常與鄰居互動頻繁,沒想到卻覬覦對方兩名未成年女兒。(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賴姓男子平常與鄰居互動頻繁,沒想到卻覬覦對方兩名未成年女兒。(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高雄一名賴姓男子平常與鄰居互動頻繁,沒想到卻覬覦對方兩名未成年女兒,多次潛入房間亂摸猥褻得逞。一審依妨害性自主等罪重判徒刑7年。然而,賴男認為判太重上訴希望減刑,但鄰居家屬不同意,二審駁回賴男上訴維持原判。

引狼入室 色鄰居覬覦姊妹花

根據判決書指出,賴男與隔壁鄰居一家人互動密切,甚至常幫忙接送小孩上下學。怎料,他卻色膽包天覬覦對方兩名未成年女兒。賴男熟知對方作息與住家格局,於2021年7月間,趁鄰家大女兒在房間內閉眼休息時潛入房內將手伸入衣褲內撫摸胸部與下體。

不僅如此,2023年間多次趁著與與鄰居家4歲的小女兒單獨相處時,強行撫摸小女孩的胸部、背部、臀部及陰部。姊姊隱忍多年崩潰向家人求助,賴男伸狼爪的惡事才被揭發。

噁喊「幫抓癢、蓋被子」不認罪

一審橋頭地方法院審理時,賴男坦承有碰觸身體,但否認猥褻,辯稱是好心幫她「蓋被子」不小心碰到,對小妹妹則是因對方身體發癢,出於關心才幫忙「抓癢與塗抹藥膏」,絕非強制猥褻。

小姊妹身心崩潰 家屬拒和解求重判

但法官根據相關事證打臉賴男說詞,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乘機猥褻及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猥褻等罪重判徒刑7年。二審賴男求饒坦承犯行,辯護律師也求情,指出賴男智識較低、生活環境封閉,且案發後有意願與被害人家屬和解,希望法官能酌量減輕刑期。

不過家屬透過檢方表示,小姊妹事發後遭受許多鄰里耳語與異樣眼光,至今仍飽受身心折磨,堅決拒絕與賴男和解,只求法院讓惡狼受到應有制裁。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為原審量刑符合比例原則與罪刑相當,因此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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