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鄰居柯基照諷「柯羈」 女住戶二審認罪省下12萬罰金

吳姓女住戶下載鄰居的柯基照製作合成圖。(示意圖/AI生成)
台北市某社宅的社區群組前年討論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羈押的新聞,鄭姓女住戶指控,吳姓女鄰居未經同意下載她臉書上的柯基犬照重製,貼在新聞下,違反《著作權法》。一審認為,吳女讓人把柯基犬與羈押嫌犯聯想在一起,判處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吳女上訴後,智商法院考量吳女認罪有悔意,二審減為3月,還給緩刑2年確定。
該社宅是柯文哲擔任台北市長任內,大力推動完工的重要政績之一。吳女、鄭女均為該社宅住戶,相處不睦。
拿鄰居狗照合成「柯基雞鴨」挨告
2024年8月29日傍晚,有人在該社宅社團870人的群組張貼「快訊/柯文哲遭收押禁見」的新聞後,吳女下載鄭女的柯基犬照片,在上方加註「柯基」2字,並在左邊放雞、鴨的圖片,還在下方寫「柯的律師一定會馬上提出抗告的」,鄭女提告,吳女被訴違反《著作權法》。
吳女坦承,柯基犬是從鄭女臉書下載重製,否認侵害著作權,辯稱沒有營利,主要是透過時事討論來活絡鄰居感情,且侵害法益輕微,沒有實質違法性等。
辯沒營利一審判4月、可易科12萬、賠5000
台北地院認為,吳女合成「柯基雞鴨照」並非合理使用,判處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鄭另對吳提附帶民事求償30萬元,一審判決吳女應賠償5000元。
針對刑事著作權法案,檢方未上訴,吳女上訴二審初期仍採無罪答辯,後來調整訴訟策略改口認罪,請求法院從輕量刑並宣告緩刑,也不爭執犯罪事實與罪名,表達「深感愧疚與懊悔」。
不過,鄭女向二審具狀表示,吳女雖在「存證信函」中道歉,但未公開道歉或在社群提出具體補救措施,認因本案遭受不少壓力與困擾,吳女民事只賠5千元難以接受,請求維持4個月刑期。
二審改口認罪 少掉12萬易科罰金
智商法院認為,吳女雖未達成調解,但已認罪有悔意也得到教訓,二審改判刑3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保護管束、做公益60小時、上3次法治教育課,全案二審即定讞。
民事賠償案也已確定,吳女的「敗訴成本」,從一審的12萬5000元,大幅縮減96%,只剩民事的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