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輪機鋸斷電子腳環逃亡 中油「最貪執行長」徐漢加判2年8月

徐漢於今年3月24日在台東太麻里落網,由警方完成移送程序。(資料照/TVBS)
台灣中油公司煉製部前執行長徐漢因涉嫌向業者收受高達1686萬餘元回扣,一審遭判處25年徒刑。為了逃避刑責,徐漢於今年3月宣判前夕,竟夥同友人持砂輪機切斷電子腳環,並潛逃至台東山區農莊藏匿。經檢警循線緝獲後,橋頭地方法院審理終結,認定徐漢縝密規劃逃亡、耗費巨大司法資源,依《刑法》共同犯毀棄、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判處徐漢有期徒刑2年8月;協助逃亡之林姓友人判處1年4月,林姓女子則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依法提起上訴。
出資買權利車躲台東農莊 砂輪機切斷腳環潛逃
回顧整起案情,徐漢因貪污案於2023年6月裁定交保並實施科技監控,為逃避刑責,徐漢開始計畫逃亡行動,他先是出資6萬元向友人購買「權利車」作為代步工具,並由林男付訂向台東山區私人農莊訂房;且為了勘查地形,徐漢還與林姓女友駕車前往屏東萬巒模擬逃逸路線。
3月19日,徐漢攜帶20萬餘元現金、衣物及砂輪機獨自前往屏東萬巒橋下,當場使用砂輪機切斷電子腳環,隨後由林男接應並將電子腳環與法院配發之手機丟棄,二人隨即驅車前往台東農莊躲藏,直至3月24日遭檢警攻堅逮捕。
法院認定嚴重戕害司法 徐漢遭加判二年八月
橋頭地院法官審酌,徐漢等3人破壞科技設備及逃亡之分工細緻,事前規劃長達數月,致使電子腳環訊號中斷後,耗費大量司法與警政資源進行跨縣市圍捕,嚴重戕害司法公正性與程序運行。
法官認定徐漢為逃避另案重罪,居於主導與主要參與地位,犯罪情節最為嚴重,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遂依法重判有期徒刑2年8月。
同案共犯部分,林姓男子因協助策劃執行破壞腳環、聯繫藏身農莊,且具詐欺、傷害等前科,於偵查中一度狡辯,遭判處1年4月徒刑;林姓女友則因參與程度較輕且坦承犯行,獲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全案源於徐漢任職中油期間涉索賄1686萬餘元,橋頭地院已於今年3月23日依《貪污治罪條例》等11罪重判其有期徒刑25年、褫奪公權9年。徐漢宣判當天未到庭,如今再因切斷腳環逃亡遭判刑,將面臨嚴厲之司法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