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母離世「留房產+500萬」遭妹私吞 兄忍痛提告手足

次女將母親遺留的房產過戶並提領所有存款,哥哥發現後憤而提告。(示意圖,非當事人/AI 生成)
新北市新莊區一名張姓老婦於2022年離世,留下新莊房地產及近500萬元的存款,由5名子女原協議平分遺產,並基於親情信任將房產借名登記於次女名下,以利處理繳稅事宜。未料,次女將房產過戶並提領所有存款,哥哥發現後提告。刑事部分偽造文書不起訴,民事部分法院判決次女須返還哥哥65萬9198元,並將房產5分之1過戶,全案仍可上訴。
兄妹爆遺產糾紛 她喊冤:只是先借名登記
判決書指出,張婦於2022年6月過世,留下新莊區房地產及496萬8891元存款,還有悠遊卡儲值金424元。在5名兄妹原先協議,遺產應依五分之一分割,全體繼承人為處理繳稅,協議將不動產借名登記於次女名下,約定日後再行分配。
怎料,哥哥卻發現次女違反協議,私自將房產全部過戶至自己名下,並將存款全數提領完畢,因此向法院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及民事返還遺產訴訟。刑事部分,偽造文書獲不起訴處分;民事部分,哥哥依據協議主張應分割不動產及存款,要求五分之一持分及分配。
次女辯稱,當初是經過全體繼承人同意,為了處理繳稅問題,才先將不動產「借名登記」在她名下。不過新北地院審酌後,認為次女無法證明繼承人間有「將不動產全數借名登記」的協議,應履行原分割協議,將房產5分之1移轉給哥哥阿國,現金存款部分,扣除30萬元借款、3萬多元喪葬費及部分稅費後,判定次女須給付哥哥65萬9198元,其餘次女聲稱的醫療費及裝潢費因無法舉證雙方有借款契約,法院不予認可,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