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妻出軌國中同學!綠帽男「打死小王」等蹲牢 二審加碼判賠358萬

  • 編輯:樓冠陞
  • 發佈時間:2026.10.07 12:48
  • 最後更新時間:2026.10.07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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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一名男子懷疑妻子偷吃國中同學,竟將對方毆打致死。(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苗栗一名男子懷疑妻子偷吃國中同學,竟將對方毆打致死。(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苗栗縣有一名翁姓男子在2019年時懷疑妻子與廖姓國中同學有染,竟趁對方散步時徒手痛毆致死,並辯稱「他自己跌倒」。此案經法院審理後,翁男被依傷害罪判4月徒刑,且台中高分院日前也推翻一審民事判決,認定翁男應賠償廖男家屬358萬元。

疑妻偷吃國中同學,苗栗男「打死人」遭判4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翁男在2019年時懷疑妻子與廖男存在婚外情,決定在同年4月18日晚間前往對方住處談判,怎料2人竟提前在某空地相遇,並發生激烈肢體衝突,廖男還一度在扭打過程中遭重摔倒地。

廖男事後步行回家,怎料竟因顳骨骨折導致動脈撕裂出血,經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廖男死後,法醫進行解剖相驗,確認其死因為頭部外傷及血腫,除了檢方決定依法起訴,廖男家屬也提起民事訴訟,向翁男求償。

此案經苗栗地院審理後,法官認定翁男已犯傷害致死罪,刑事部分判處7年6月徒刑;翁男事後決定上訴,台中高分院認為翁男行為僅構成傷害罪,故改判4月徒刑,後來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一審民事法庭判免賠,二審改判「重罰358萬元」

民事部分,苗栗地院認為,廖男頭皮並無明顯外傷,且雙方衝突後還可自行走回家,推斷致命傷可能是他自行跌倒所致、與翁男無明確因果關係,故駁回廖男家屬所提出的重金求償。

不過,此案經上訴至台中高分院後,二審民事法官審酌相關醫學鑑定後表示,血腫具延遲發作的潛伏期,且倒地時應有頭髮緩衝,這才使廖男頭皮無明顯外傷,故推翻一審判決,認為翁男應賠償35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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