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帥照騙愛!噁男逼猥褻錄影 性侵還剝皮騙14萬下場曝

女網友被騙財騙色怒提告,噁男重判9年。(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一名已婚蕭姓男子於2023年4月間,在交友軟體「探探」上,冒用鍾姓友人姓名及帥哥照片結識A女,並順利騙取A女的私密照片,隨後前往女方住處見面,A女發現到場的蕭男全身刺青且與照片完全不符,當場要求其離開。不料蕭男竟以散布私密照相要脅,強迫A女替他猥褻還錄影,恐嚇若不配合將找朋友到場騷擾,進而性侵得逞。期間還兩度騙財得手14萬8000元,被依《對被害人為錄影而犯強制性交罪》判8年6月;2次詐欺取財罪分別判3月、4月合併6月。蕭男不服上訴辯稱對方自願,高院審理後認定上訴無理由,裁定駁回上訴,全案維持原判。
騙5萬8再假借送名牌包詐9萬
蕭男在兩人相處期間得知A女欲購買敞篷車遮風罩,誆稱有管道可幫忙代購,騙A女匯款5萬8000元,隨後變本加厲,事後又向A女謊稱為了與她交往,特地購買價值22萬元的名牌香奈兒包包送她;隨後又以A女不願交往為由,要求她負擔一半費用,導致A女信以為真再匯款9萬元,事後A女遲遲未收到汽車遮風罩與名牌包,才驚覺上當受騙,隨即前往警局報警提告。
基隆地院審理後,一審依《對被害人為錄影而犯強制性交罪》重判蕭男有期徒刑8年6月;另就2次詐欺取財罪分別判刑3月、4月,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並沒收、追徵犯罪所得14萬8000元。
辯稱「半價包包換自願性交」遭打臉
蕭男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於二審辯稱A女是為了以半價取得名牌包才同意發生性行為,並聲請還原扣案手機及進行測謊。高等法院將手機送交刑事警察局鑑定還原,勘驗影片後發現僅拍到貓咪與手持鈔票畫面,蕭男也坦言與本案無關;高院亦認為全案已有A女一致證述、數位證物、驗傷單及監視器畫面等補強證據,無測謊必要。
高院認定案發於深夜,且A女遭恐嚇未反抗,不代表同意與他進行性行為,考量蕭男至今未賠償和解,認定一審量刑妥適,裁定駁回蕭男上訴,維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