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斧頭猛砍弟頭胸!狠哥「理智線斷」辯:沒注意砍哪 判8年半

  • 記者:陳淑芬
  • 發佈時間:2026.09.30 13:58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30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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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男子持斧頭在夜市砍殺親弟。(圖/TVBS資料照)

台中男子持斧頭在夜市砍殺親弟。(圖/TVBS資料照)

去年6月,台中一名王姓男子因懷疑胞弟嫌他修機車太吵,還報案鬧到員警上門,竟持斧頭追到夜市朝弟弟的頭、胸部砍殺,弟傷重送加護病房醫治3天才救回一命。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王男8年6月刑期;王男不服上訴,主張沒有殺人意圖,只是「理智線斷掉」,也沒注意「砍什麼部位」。台中高分院近日審結,認定王男砍人重要部位,且未達成調解,判決駁回,仍可上訴。

懷疑弟嫌太吵報警 持斧頭砍人

檢警調查,46歲王男早在2023年12月間曾放火燒住家,所幸,消防人員到場搶救滅火而未遂,兩兄弟素有舊怨。

去年6月1日晚間,王男認為弟弟在家門前「瞪」他,不滿他修機車太吵又向警方報案,鬧到警察上門。他怒持斧頭及菜刀到五權夜市找弟弟尋仇,一見到人從後方猛砍他頭及胸部位,造成左腋下、左上臂、左側胸、後枕部頭皮等多處撕裂傷、傷口從12公分至5公分不等;胸大肌、腋靜脈及顳動脈等破斷裂,傷勢嚴重在加護病房醫治3天,才逐漸穩定。

一審依殺人未遂罪 判8年6月

弟弟指控,把他砍到連醫師都說「如果再差1、2公分直接到大動脈也不用救了」;他在場友人作證,見到弟弟被砍,頭部及全身都是血。

台中地院審結,依殺人未遂罪判刑8年6月。王男不服上訴,主張他並沒有殺人犯意,並沒打算砍死人,當時只是「理智線斷掉了」,坦承朝弟弟的身體揮砍,但沒有注意「砍什麼部位」。

二審駁回 維持原判

台中高分院近日審結,認為王男持斧頭朝弟弟頭部、胸部等重要部位砍殺,危及生命及身體安全,考量其犯後態度及尚未達成調解或和解,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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