蹲監所過中秋!謝典霖父子拚交保夢碎 台中高分院駁抗告

  • 記者陳淑芬
  • 發佈時間:2026.09.24 21:34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24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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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議會議長謝典霖涉嫌賄選,遭羈押禁見。(圖/TVBS資料照)

彰化縣議會議長謝典霖涉嫌賄選,遭羈押禁見。(圖/TVBS資料照)

彰化縣議會議長謝典霖及其父親謝新隆因涉嫌議會餐敘賄選案,遭檢方聲押禁見,經法院裁准。為中秋佳節能返家團聚,父子兩人委任律師提起抗告;台中高分院今(24)日收到案卷,火速分案審理,合議庭認為原裁定羈押禁見並無違誤或不當,晚間裁定駁回,不得再抗告。

父子涉賄選遭押 提抗告拚交保

謝典霖等人在今年6月23日於彰化縣議會新館辦餐敘,被控涉嫌綁樁賄選。彰檢偵辦,訊後向法院聲押禁見謝典霖、父親謝新隆及母親鄭汝芬等5人;彰化地院17日晚間裁定父子兩人羈押禁見;鄭汝芬則以100萬元具保。

父子倆人向彰化地院提抗告,盼解除羈押。中秋節在即,抗告裁定結果,備受各界矚目。台中高分院今天表示,中午收到抗告案卷後,立即分案審理。

合議庭認定抗告無理由 裁定駁回

台中高分院合議庭認為,原審以謝新隆、謝典霖父子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的機會詐取財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且有事實及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合議庭說,若僅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的手段,不足以確保追訴程序順利進行,有羈押並禁止接見及通信的必要,裁定羈押禁見並無違誤或不當,2人抗告均無理由,今天晚間裁定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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