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公車磨蹭少年!噁男下車急傳訊「我是無辜的」遭法官打臉判刑

男子在公車上利用下體磨蹭少年乘客,最終遭判刑9個月。(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北市1名男子阿偉(化名),日前搭乘藍39號公車時,突然萌生色心,竟隔著褲子利用下體磨蹭另名少年乘客的右大腿,讓少年嚇得向其他女乘客求助。不料,作賊喊捉賊,阿偉私下傳送訊息給該名女乘客:「你一定要幫我作證,我是無辜的!」被法官認為「心虛」的表現,審理後認為阿偉涉嫌重大,日前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刑9個月徒刑。
噁男「下體磨蹭」少年裝沒事 他機警求助他人
判決指出,去年6月間,15歲少年身穿學校制服並搭乘藍39號公車往汐止方向,不料,公車行駛途中,突然感受到站在走道的乘客不斷逼近他,下一秒對方就不斷地利用下體磨蹭右大腿、右膝部,讓他感到不舒服,一度發出聲音「嘖」示意,阿偉聽聞連忙退開。
少年因擔心再受到騷擾,離開座位後利用手機備忘錄向另名女乘客求助,其他人見狀也紛紛跳出來詢問「他騷擾你哪裡」,此時阿偉眼見大事不妙,急忙提前下車,但下車前被要求留下手機號碼,以示清白。
色男主動傳訊要求幫作證反露餡
沒想到阿偉下車後私下傳訊息給素未謀面的女乘客,表示「我剛剛不知道發生什麼事,請你幫我作證」、「有後續也讓我知道」,積極洗白自清,反而讓女乘客更覺得奇怪,最後將證據一併提供給警方,阿偉也被約談到案。
全案審理時,阿偉不僅否認犯行,甚至還反控誣告,讓少年身心嚴重受創,但士林地院查出,阿偉過去也曾在大眾交通運輸工具、公共場合上趁機對少年猥褻,遭到判刑3個月,審酌種種跡證,認為阿偉涉嫌重大,且造成被害人恐懼以及心理創商,被害少年也拒絕調解,最終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刑9個月,不得緩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