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大恐龍」現身高雄夜市逛大街!警要開罰了:已違法

瑞北夜市出現一隻體型龐大的恐龍。(圖/TVBS)
高雄市前鎮區瑞北夜市街頭出現一隻體型龐大的恐龍,在馬路上行走並穿越道路。目擊民眾拍下影片上傳至社群平台Threads,影片中可見恐龍造型維妙維肖,不僅眼睛會發光,還能發出嘶吼聲音,甚至張開血盆大口做出威嚇動作。
拍攝者表示「看到恐龍瑞北夜市出沒,嚇到我以為真的,停下看還有聲音太強了,主人自己做好玩的」。影片曝光後立即引發網友熱烈討論。有網友留言「第一秒真的會懷疑自己是不是走錯時空」、「這要是四下無人,突然看到我會被嚇爛」、「高雄的路上除了會有小鹿斑比也會有恐龍走失」、「主人做得太認真了啦」。
也有網友打趣表示「遛龍不繫繩」、「萬聖節預演嗎」、「復活了」。不過也有民眾提醒「危險動物應在公園活動,走在馬路上蠻危險的」、「好酷的暴龍,要靠邊注意車」。
前鎮警分局於17日發布聲明表示,目前雖未接獲相關報案,但經檢視網路流傳影像後發現,民眾身穿恐龍裝於道路上行走、嬉戲,其行為已涉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於交通頻繁之道路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之規定,依法可處500元罰鍰。
警方進一步指出,由於恐龍裝體積龐大,若穿著該裝扮造成交通壅塞導致公眾通行危險時,可能觸犯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若因此造成交通事故,當事人仍須依實際肇事情形進一步釐清相關事故責任。
前鎮分局表示,將主動通知相關當事人到案說明,進一步釐清事發時間、地點及經過,並檢視現場影像等相關事證。如查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規定或其他違法、違序情事,將依法處理。警方同時呼籲民眾,進行拍攝或娛樂活動時,應選擇安全且合適的場地,切勿為了追求趣味或視覺效果而在道路上嬉戲逗留,駕駛人行經相關路段時也應提高警覺、減速慢行,共同維護用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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