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獄2個月又偷!撬門搬錢、金飾抵債 失婚3寶爸上KTV下場曝
- 記者:陳祁
- 發佈時間:2026.09.10 14:39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10 14:39
- 記者:陳祁
- 發佈時間:2026.09.10 14:39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10 14:39
失婚3寶爸遭逮。(圖/AI 生成)
彰化黃姓男子因多次竊盜前科,今年出獄僅2個月又涉入住宅竊案,3月他在彰化一處住家,用剪刀破壞門鎖入室,竊得現金1萬3600元及1條金項鍊、3個金戒指,隨後將金飾抵債並曾現身KTV消費,後來遭逮後,一審被判刑1年,檢方不服提起上訴,黃男主張經濟困難、需扶養3名未成年子女,但二審未採信,最終改判1年6個月徒刑,全案定讞。
竊盜累犯再犯 法官加重判刑
黃姓男子自95年起多次因竊盜罪入獄,今年1月才出獄,不到2個月又在彰化行竊,他先詢問鄰居是否有人在家,確認無人後,使用剪刀破壞門鎖,再以木棍撐開大門進入屋內,竊取現金1萬3600元、1條金項鍊及3個金戒指。事後,屋主發現財物失竊報警,黃男於4天後落網。
偵查期間,黃男坦承犯行,並供稱因經濟困難才會再犯。他指出自己為中低收入戶,靠中古車買賣維生,家裡有3名年僅10、13、14歲的子女,並將贓物金飾抵還20萬元債務。然而,檢方認為黃男月收入約7萬元,且未主動賠償受害人損失,甚至在羈押期間暗中讓家人提領帳戶資金,帳戶僅剩169元,顯示無賠償誠意。
二審法官審酌黃男頻繁再犯,並無法證明其無力自食其力,且犯後態度不佳,又未賠償受害人,加上尚有15萬元負債及三段婚姻、3名未成年子女等情狀,認定原判過輕。最終,法院撤銷一審部分判決,改判黃男有期徒刑1年6個月,全案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