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亡父好友侵犯!居服員拍全程 被害女稱「他是好人」法官不認同

  • 記者陳佳宜
  • 發佈時間:2026.09.10 10:18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10 10:18
高雄女子患有輕度心智障礙,遭到亡父好友侵犯。(圖/TVBS)

高雄女子患有輕度心智障礙,遭到亡父好友侵犯。(圖/TVBS)

高雄市一名患有輕度心智障礙的女子花花(化名),在父親離世後,與重病的母親相依為命。高姓男子便時常幫忙修繕水電並送物資接濟,讓花花相當信任他。沒想到,114年10月3日高男利用更換水龍頭為藉口,進入住處後就對花花伸出狼爪,從睡裙下侵犯她私處,無視花花高喊拒絕仍繼續猥褻,居服員警覺拍下證據;案經高雄地院審理,花花雖表示願意原諒高男,稱「他是好人」,但法官卻不認同,指出高男依對心智缺陷之人犯強制猥褻罪,判有期徒刑2年,且認定不宜宣告緩刑。

父亡後友常上門接濟 竟是引惡狼入室

判決書指出,高男於案發當天完成水龍頭修繕後,見花花母親臥床用餐,而花花則是在旁落單,高男便伸手觸摸她身體。花花當下立即撥開高男的手並起身閃避,但高男卻仍再次伸手侵犯,直到花花忍無可忍、大聲斥責高男才罷手。

當時在場照顧花花母親的居服員察覺情況異樣,迅速以手機側錄現場過程,事後主動陪同花花向警方通報、驗傷並提出告訴。

高男遭提告後始終全盤否認犯行,然而法院勘驗居服員當時拍下的側錄畫面,並比對證人證詞,認定高男明知花花心智能力受限且處於弱勢地位,竟利用協助家務之便違反花花意願進行猥褻,犯行明確,其卸責之詞不足採信。

被害女原諒稱「他是好人」 法官不認同

花花出庭時表示,高男平時為熱心好人,若對方願意改進便選擇原諒。但合議庭法官考量,高男身為具正常智識之成年人,卻利用對方弱勢滿足私慾,案發後全盤否認且未顯露悔意,逼使被害人於審理中重提受害經過,難認犯後態度良好。

法官認定高男缺乏對法律及他人性自主權的尊重,最終依法判處有期徒刑2年且不予宣告緩刑,全案仍可依法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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