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閃兵案再開庭!9藝人再認罪僅2人未爭取緩刑條件 10/20宣判
演藝圈集體閃兵案持續偵辦中,今(2)日下午2時許,新北地院再度開庭傳喚藝人阿達(本名昌璟翔)、前Circus成員廖人帥、邱昊奇(本名邱孝尊)、前男團Energy成員唐振剛、藝人唐禹哲(本名阮霆鈞)李唯楓等14人。稍早全案辯論終結,多名被告希望法官能輕判,其中僅有廖人帥、阿達未爭執緩刑條件,表示尊重法官判決,全案將訂於10月20日宣判。



據了解,此批涉案藝人與素人與先前「閃兵藝人」手法一致,均是透過中間人引薦與首腦陳志明接洽,分別支付10萬至30萬元不等的金額,再由陳男安排「槍手」代為佩戴24小時血壓監測器,藉此偽造高血壓等病歷數據,進而成功取得免役體位。



今年6月間首度開庭,首腦陳志明與14名閃兵藝人、素人均坦承犯行,對此,檢方對陳志明求刑5年。針對其他役男被告,檢察官認為,被告們行徑已損及國家徵兵制度公平性,但考量其案發後主動自首並積極配合偵查,態度良好,因此斟酌給予緩刑宣告。
新北地院今日二度開庭,廖人帥、唐振剛、李唯楓、阿達等9名藝人維持上回開庭的態度,全數認罪且稱自首,多名被告當庭請求輕判。不過,檢察官認為,此案具有指標性作用,被告等人行為已嚴重侵害徵兵制度公平性,應嚴厲懲處,即使予以緩刑,條件也應該較嚴格。
檢察官指出,除了已入伍補服替代役的邱男求處1年徒刑、緩刑2年之外;其餘13人分別求處1年半至2年不等刑期,緩刑3年至4年,須向公庫支付60萬至120萬不等金額,並且提供100小時以上不等的義務勞務,多名被告認為檢察官量刑過重,期盼能夠輕判,僅有廖人帥、阿達未爭執緩刑條件,僅表示尊重法官判決
全案訂於10月20日宣判,約莫2小時的訊問結束之後,多名藝人步出法院時均快步離去,未停下受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