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侵犯10歲幼女遭判刑!新竹狼父中風求扶養 遭法官狠打臉
- 記者:沈建邦
- 發佈時間:2026.09.01 13:57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01 13:57
- 記者:沈建邦
- 發佈時間:2026.09.01 13:57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01 13:57
新竹狼父過去曾侵犯幼女,中風後竟要求對方盡到扶養責任。(示意圖/TVBS資料照)
新竹一狼父於女兒年僅10歲時對她強制猥褻,事件曝光後遭法院判刑定讞,隨後與妻子離婚,離婚後女兒由母親單獨扶養長大,成長過程中未曾給付過任何扶養費用,甚至童年時期的侵犯行為更對女兒身心造成巨大的創傷。多年後該名父親中風,生活無法自理,被新竹縣政府安排安置,竟要求已成年的女兒負擔每月約3萬元的安置照顧費用,女兒忍無可忍,向法院聲請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獲准,全案可上訴。
稱入監求平靜否認犯行
新竹地院審理期間,男子辯稱與妻子離婚前曾工作養過女兒,且離婚後自己也單獨監護另一名現已過世的兒子,等於雙方各養一個小孩,並非沒有盡到養育責任。
針對性侵定讞一事,他竟聲稱是在有罪與無罪間纏訟多年,後因兒子過世陷入低谷,為了尋求心靈平靜才選擇入監服刑,並不代表自己真的有侵犯女兒,如今自己中風無法行走且無法自理生活,主張女兒理應負起扶養責任。
女兒身心重創裁定免扶養
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指出,該名父親目前被安置的照顧費用約為3萬元,現由新竹縣政府代墊。法官審酌父親在女兒剛滿10歲之際,即對她做出強制猥褻行為,嚴重影響其身心健全發展,且在女兒成年前完全未善盡照顧責任,雙方關係疏遠。法官認定若要求女兒扶養曾傷害自己的父親顯然有失公平,因此裁定免除女兒對父親的扶養義務,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