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女騎士被撞肝臟破裂慘死!女駕駛二審「砸重金和解」逆轉緩刑

  • 記者陳淑芬
  • 發佈時間:2026.08.30 12:25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30 12:25
苗栗女駕駛撞死騎士被判6月,二審以達成和解給予緩刑。(圖/TVBS資料照)

苗栗女駕駛撞死騎士被判6月,二審以達成和解給予緩刑。(圖/TVBS資料照)

苗栗縣林姓女子去年3月間在三義鄉130線路段駕駛一小客車,不慎與李姓女騎士撞擊,造成李女腹腔積血、肝臟破裂,全身擦挫傷,經送醫不治。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檢方認為刑度過輕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近日審結,認為原審量刑妥適而駁回,並考量林女已與家屬達成和解,全數履行完畢,宣告緩刑2年,仍可上訴。

自小客車與機車撞擊 女騎士送醫不治

檢警調查,林女去年3月29日晚間駕駛自小客車,在三義鄉130線16.5公里處,倒車後自路邊起駛,不慎與李姓女騎士發生碰撞,造成李女腹腔積血、肝臟破裂,全身多處擦挫傷,送醫身亡。

林女坦承犯行,檢方以消防救護記錄表、現場事故圖、醫院等資料佐證,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林女。

一審判刑6個月 檢方不服上訴

苗栗地院審理時,認為林女未注意交通規則而肇事,也未與家屬達成調解,但案發後向警方自首,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檢方認為,法官未充分考量林並未跟死者家屬和解,量刑過輕,提出上訴。

二審以達成和解執行完畢 給予緩刑

台中高分院近日審結,法官認為原審量刑無不當而判決駁回,考量林女於二審期間與死者家屬達成調解,且已全數履行完畢,宣告緩刑2年,緩刑期間向指定機關、團體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並接受法治教育3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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