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車司機毒駕飆車!翻落堤防慘死 法院判雇主一毛不用給

  • 記者陳佳宜
  • 發佈時間:2026.08.02 15:25
賀男毒駕飆速,連人帶車翻落防汛道路慘死。(圖/TVBS)

賀男毒駕飆速,連人帶車翻落防汛道路慘死。(圖/TVBS)

屏東縣里港鄉土庫堤防於2025年1月發生死亡車禍。一名54歲賀姓砂石車司機開車與對向車輛擦撞後衝出路邊、連人帶車翻落堤防當場身亡。事後家屬主張賀男身亡屬於職業災害,指控雇主未幫其投保勞保,求償225萬元。案經屏東地院審理,指出賀男當時不僅駕照遭吊銷,甚至還嚴重超速與毒駕,此為肇事死亡的主因,與職災無關,判決雇主免賠。全案可上訴。

砂石車駕駛毒駕飆速亡...家屬求償225萬敗訴

檢警調查指出,賀男受僱擔任砂石車司機,於去(2025)年1月19日下午3時21分許,駕駛營業半聯結車欲返回高美橋載運砂石。行經防汛道路時,與對向林男駕駛聯結車碰撞,賀男為閃避而失控連人帶車翻落堤防,救護人員到場時賀男已明顯死亡,林男則未受傷。全案經屏東地檢署偵查後,認定林姓駕駛並無過失致死犯嫌,予以不起訴處分。

賀男被救出時已明顯死亡。(圖/TVBS)
賀男被救出時已明顯死亡。(圖/TVBS)

賀男家屬事後提告,主張賀男自2024年底受僱,月薪約5萬元,雇主未依法為其投保勞工保險。家屬認為賀男係在執行運輸業務時發生車禍死亡,屬於職業災害,依《勞動基準法》向雇主求償5個月喪葬費及40個月死亡補償,共計225萬元。

屏東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職業災害必須與勞工執行職務之間具有因果關係。經查,賀男當時駕照已處於被吊銷狀態,且事發路段限速每小時30公里,賀男卻以每小時84至86公里的高速度狂飆;另外,賀男血液中檢出可待因、甲基麻黃鹼等毒品反應,確認為毒駕上路。

法官認定,賀男嚴重違規駕駛才是發生死亡車禍的主要原因,與執行砂石運輸工作的通常風險及雇主指示無關,故不構成職業災害,判決家屬求償無據,雇主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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