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諜世家!前少校李海鵬更二審11年半 上士兒重判16年
- 記者:潘千詩
- 發佈時間:2026.08.25 13:07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25 13:07
- 記者:潘千詩
- 發佈時間:2026.08.25 13:07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25 13:07
台灣高等法院。(資料圖/趙世平攝)
年逾70歲的國軍少校李海鵬被控,要求2名從軍的兒子李輿聖、李輿靖配合當間諜、交付軍機,也慫恿時任花蓮空軍防空砲兵少校李文生提供機密文件給解放軍,犯案時間達5、6年之久。高院更二審今(25)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及不正利益罪,判處李海鵬11年6月徒刑、次子李輿靖依《陸海空軍刑法》幫助敵人從事間諜活動罪判刑16年,可上訴。
2025年12月18日,李文生已被最高法院依《陸海空軍刑法》幫助敵人從事間諜活動罪判15年徒刑、長子李輿聖依交付職務上所持有或知悉的軍事機密罪判刑2年1月定讞。
行賄舊識翻拍「極機密」文件、招待遊韓國
判決指出,李海鵬1990年自陸軍少校退役後,從事仲介兩岸官員參訪與接待工作,卻在2006、2007年間遭中共解放軍吸收,自2008年起開始遊說李文生提供職務上所持有的機密文件給解放軍。
李文生除簽下「願支持兩岸和平統一」便條,請李海鵬轉交對岸以示效忠,還陸續將軍中「密」、「機密」等級文件翻拍,由李海鵬交給解放軍對台工作人員。李文生與家人於2009年接受韓國旅遊招待,還親自從共方領取1萬美元賄款。
長子快捷郵寄軍機、次子當掃描工具人
李文生退伍後,李海鵬轉而要求服役馬祖防衛指揮部的長子李輿聖、陸軍裝甲旅的次子李輿靖提供情報,兩子照辦,交出軍中演訓會議等機密。
其中,李海鵬更一審判處12年徒刑、李輿靖判處10年6月,最高法院認為更一審有法律適用違誤,撤銷發回高院更審。
更二審認為,李海鵬坦承「違背職務行賄犯行」;李輿靖僅坦承部分犯行。合議庭綜合審酌卷內各項事證,認定李輿靖的辯解與客觀事證不符,無法採信,判定二人罪證明確。
合議庭審酌,李海鵬偵審中均自白犯罪,符合減刑規定,兩罪合併判處11年6月徒刑;李輿靖犯案時為現役軍人,犯罪時間尚短、交付的機密文件數量有限,且他主要負責「協助掃描、存檔」,性質上屬於「庶務類的支援」,堪認其犯行之情節尚屬輕微,適用減刑規定,但考量其軍人身分與危害國家安全之惡性,重判有期徒刑16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