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二寮飆速載妹!甩尾撞死17歲騎士 無照猴遭判1年8月

  • 記者陳佳宜
  • 發佈時間:2026.08.23 14:40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23 14:40
蘇男無照駕車撞死騎士後,連人帶車衝出邊坡。(圖/TVBS)

蘇男無照駕車撞死騎士後,連人帶車衝出邊坡。(圖/TVBS)

台南市左鎮區二寮觀日亭於2025年10月發生嚴重死亡車禍,當時18歲的蘇姓少年無照駕車載著友人前往二寮看日出,但為了超越前方的17歲楊姓男騎士飆速,途中撞擊山壁,隨後又將楊男撞噴,導致楊男全身多處重創送醫不治。台南地院審理後,考量蘇男符合自首但尚未與家屬達成調解,依未領有駕照駕車犯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全案可上訴。

肇事前剛撞單車警方開單放行惹議

調查指出,事發在2025年10月4日上午8時許,當時剛滿18歲的蘇男在撞死楊男前,才剛在其他路段與另一名單車騎士發生擦撞。當時轄區警方到場處理,因未攜帶警用行動電腦等裝備,僅口頭警告並開立罰單後便予以放行,未依法扣留車輛,導致蘇男得以繼續駕車上路並釀成大禍。

(圖/TVBS)
蘇姓男子無照駕駛車輛撞死楊姓少年,同行女子竟拍下他慘狀PO上網。(圖/翻攝記者爆料網)

針對執勤過程疏失,新化警分局依規定僅對該名員警記申誡2次處分。而楊姓少年遭追撞後當場趴地吐血、四肢斷裂,送醫搶救後宣告不治;與蘇男同車的女子卻在一旁冷血拍下畫面,上傳至社群網站。

經相驗確認,楊男死因為外傷性左側肺葉撕裂傷併大量血胸,合併出血性休克及心跳停止、左側脛骨骨折、頭部及顏面2公分撕裂傷、腹部鈍傷、四肢多處撕裂傷及擦傷、左側肋骨骨折等嚴重傷害。

違規超車釀死禍未達成調解判一年八月

審理期間,蘇男對犯行坦承不諱,台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亦認定蘇男為唯一肇事原因,楊姓少年並無肇事因素。法官認為,蘇男明知無照且當天已發生過擦撞,竟仍執意駕車上路,甚至違規跨越分向限制線超車,輕忽道路安全法規並造成被害人家屬無法挽回的痛苦。

台南地方法院審理時,考量蘇男雖符合自首條件,但迄今仍未與死者家屬達成調解或賠償,最終依法加重並減輕其刑,判處1年8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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