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大男嬰托育突送醫永久腦損 保母獲判無罪關鍵原因曝
- 記者:沈建邦
- 發佈時間:2026.08.17 10:15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17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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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17 10:15
4月大男嬰托育突送醫永久腦損,保母獲判無罪。(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宜蘭一名擁有多年托育經驗的陳姓保母,2025年1月初受託照顧僅4個月大的男嬰,不料當日下午男嬰突然出現眼睛半開、全身僵直及呼吸急促等異狀。男嬰隨後被送至臺北榮總緊急開刀,被診斷受有兒虐性腦傷、硬腦膜下出血及雙側腦幹缺氧性腦損傷,導致語言、認知與肢體功能嚴重受損。檢方據此依重傷害及妨害幼童發育等罪嫌將陳女起訴。案經法院審理,因報告推估出血時間於3天內,難認是保母照顧的6小時內導致,故判無罪,可上訴。
出血時間在案發前三天
審理期間,陳女堅決否認有任何施暴或大力搖晃男嬰之行為,辯稱下午幫男嬰洗澡包尿布後男嬰睡著,過沒多久就發現男嬰異狀並立即聯繫家長協助送醫。宜蘭地院函請台大醫院兒童醫院兒少保護醫療中心進行專業傷勢研判,鑑定報告指出,男嬰頭部電腦斷層顯示為急性出血,推估出血時間點應為「案發前3天內」。
無法排除父母照顧期間受傷
法官審酌指出,案發前兩天適逢週末假期,男嬰均由父母全天候照顧,直到案發當日上午近11時才送交陳女托育,陳女實際照顧時間不到6個小時。在鑑定報告推估的3天出血時間範圍內,無法排除男嬰是在父母照顧期間受傷的可能性。基於事證無法達到有罪之確信,宜蘭地院依罪證不足判決陳女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