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愛她」醉父害死6歲親生女淚崩求原諒 法官重判10年8月

  • 記者林雅婷
  • 發佈時間:2026.08.17 10:03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17 10:03
陳男騎車接女兒前灌下大量啤酒。(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陳男騎車接女兒前灌下大量啤酒。(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高雄市一名陳姓男子曾多次因酒駕被判刑並吊銷駕照,但他不知悔改,前年11月在家灌下大量啤酒後,騎機車接送6歲女兒放學。過程中因未讓女兒佩戴安全帽並使其站立於踏板,發生車禍導致女兒噴飛,斷送性命。案經高雄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依酒駕致死罪重判陳男有期徒刑10年8個月。此判決也創下自2023年國民法官制度上路以來,酒駕致死單一罪行量刑最重的紀錄。

醉父無視安全 狂灌6啤酒釀悲劇

根據判決書指出,陳姓男子於2024年11月20日下午,明知稍後要前往學校接6歲的女兒放學,竟先在家中喝下6瓶500毫升的啤酒。隨後,他仍執意騎機車前往學校。儘管車上備有安全帽,他卻未給女兒佩戴,僅讓女兒站在機車踏板上便騎車上路。

陳男載著女兒行經高雄市苓雅區成功一路與海邊路口時,因閃避不及撞上對向正在左轉的林姓男子轎車。當時陳男時速約60公里,撞擊力道猛烈,導致站在踏板上的女兒被拋飛重摔。雖然立刻送醫急救,最終仍宣告不治。

酒精濃度高達0.98

警方到場後對陳男實施酒測,呼氣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98毫克。儘管陳男肇事後留在現場,但檢察官認為其是因為受傷受困而非真心懊悔,仍依法起訴。

案經國民法官法庭開庭,陳男聲淚俱下,宣稱自己很愛女兒、無法原諒自己,並請求社會大眾給予機會。然而,陳男的妻子在庭上直言,當初雖然簽下調解書,是因為知道陳男根本賠不出錢,強調自己「心裡是恨他的」,實質上並未原諒丈夫。

國民法官:主觀惡性極重 必須嚴懲

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後認為,陳男除了多次酒駕前科與入監紀錄外,還曾擔任詐騙集團車手及販賣毒品。法官強調,陳男身為人父,非但未盡到保護責任,明知要接送幼女卻執意大量飲酒,顯見「毫不在意親生骨肉安全」,主觀惡性極重。考量陳男無視法律規範與交通安全,最終決定重判10年8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TVBS新聞網》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TVBS新聞網》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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