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男掌摑岳母20下!鐵鎚封門、汽油縱火 殺人未遂二審判8年

  • 記者張貴翔
  • 發佈時間:2026.08.13 11:29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13 11:29
桃園一名男子掌摑岳母,還鎖死房門縱火。(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協作)

桃園一名男子掌摑岳母,還鎖死房門縱火。(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協作)

桃園一名60歲男子鄭榮添於2025年7月21日晚間,在住處因故與岳母發生爭執,先是連續掌摑岳母臉部約20下,導致其臉部挫傷。隔天他以鐵鎚、釘子將岳母封鎖於臥室,再潑汽油縱火,致岳母左足灼傷。台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判決,依殺人未遂罪判處鄭榮添8年徒刑,另依傷害及毀損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判8月,可上訴。

岳母遭封門縱火 二審判8年

判決指出,鄭榮添於當天在自家與岳母口角後,徒手掌摑其兩側臉頰約20次,造成右側臉部挫傷。隔天他趁岳母在臥室內休息時,持鐵鎚與釘子將房門釘死,限制岳母行動,後來返家時發現岳母正用螺絲起子試圖鑿門逃出。他便以事先購得的汽油潑濕紙張,用打火機點燃後塞進房門鑿孔,引發火勢延燒,導致岳母左足受灼傷,後來才在他人要求下,才以滅火器將火勢撲滅,使岳母倖免於難。

一審法官斥責鄭榮添殺人及縱火行為,罔顧岳母生命安全,並造成公共危險;另其於警局拘留時,徒手毀損監視器外殼,行為不當。高院考量其坦承犯行,二審依殺人未遂罪判8年,傷害及毀損公物罪判8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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