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衝量販店購物!新北男違規撞機車 騎士撐3個月仍不治

  • 記者蕭沁梅
  • 發佈時間:2026.08.12 12:20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12 12:20
(圖/TVBS)

(圖/TVBS)

新北市一名68歲的韓姓男子去年11月間在淡水住處飲用葡萄酒後,未依規定避免酒後駕駛,選擇開車前往連鎖量販店購物。沒想到結束後行經中山北路2段時,違規左轉,撞上同向直行的65歲陳姓騎士,導致陳男頭頸重創,住院3個月後最終仍不治。檢方調查,韓男酒測值達0.35毫克,近日偵結後依酒駕致死等罪嫌起訴,案件將由國民法官審理。

酒駕男購物完違規撞死騎士 遭士檢起訴

檢警調查,去年11月25日,韓男明知飲酒後不得駕駛,仍於中午12時在住處喝下葡萄酒,駕駛自用小客車上路,並前往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的連鎖量販店購物。結束後,韓男於下午3時許再度上路,駛離量販店地下停車場。

然而,車輛行經中山北路2段381巷口時,該處設有明顯禁止左轉標誌,天候及視野條件良好。韓男仍未注意內側車道有機車直行,違規左轉切入路口,導致機車車頭撞上其轎車的左前車頭及車身,造成陳姓騎士當場倒地。警方於下午4時6分對韓男施行酒測,測得吐氣酒精濃度為0.35毫克,明顯超過刑事處罰標準。

而陳男因頭頸部重創,送醫時心跳一度停止,經搶救後恢復生命跡象,卻因腦部缺氧與缺血,產生嚴重腦病變,住院治療超過3個月,最終於今年3月6日因腦損傷併發肺炎死亡。死者妻子悲痛控告,丈夫再也無法返家。

檢方指出,韓男酒後駕車前往量販店,離開時再度駕駛並肇事,涉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及第2項前段,兩罪行為互殊,建請法院分論併罰。目前,韓男涉酒駕致人於死,依法為國民法官審理案件,將由國民法官參與後續審判。

《TVBS新聞網》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