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哲敏拿7千萬換解扣大直豪宅 高院依實價打臉:須繳2.1億
- 記者:沈建邦
- 發佈時間:2026.08.10 19:37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10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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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聲請解扣押大直豪宅,裁定需繳2.1億擔保金。(資料圖/胡瑞麒攝)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因經營線上賭博網站及地下匯兌資金流通,二審經台灣高等法院判處9年8個月有期徒刑,目前全案上訴最高法院中。郭哲敏名下台北市豪宅「大直帝景水花園」,先前遭檢方聲請扣押並辦理禁止處分登記。郭哲敏日前以妻小仍居住於該處,向高院提出的6987萬餘元取代不動產扣押,高院依實價登錄裁定2億1449萬640元擔保金才可扣押豪宅,可上訴。
低報房屋買賣價遭高院打臉
郭哲敏主張當初移轉登記時建物與土地價格合計約為6987萬元,願以此金額作為擔保金。然而高院調閱內政部實價登錄資料發現,郭哲敏於2019年購入該豪宅時總價即高達2億元,且依該社區平均成交單價每坪146.4萬元估算,該房產目前現值約為2億1449萬元,認定郭哲敏所提之6987萬元擔保金顯然嚴重低估房產價值。
豪宅裁定繳2億撤扣
高院審理後認為,「大直帝景水花園」豪宅並非本案認定之犯罪所得,檢方先前扣押僅為保全日後未扣案犯罪所得之追徵,若郭哲敏繳納等值擔保金即可達到相同保全目的。高院據此裁定,郭哲敏若繳納2億1449萬640元擔保金後,即可撤銷該豪宅及土地之扣押命令,全案仍可抗告。
犯罪所得逾三十三億待追徵
郭哲敏涉及之地下匯兌案件,高院於2026年5月二審判處其9年8個月有期徒刑,已繳交國庫之犯罪所得7759萬8,646元沒收,另有未扣案之犯罪所得33億5588萬910元須追徵其價額。檢方與郭哲敏均對二審判決表示不服,目前全案仍由最高法院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