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點火、穿刺剪斷四肢」涉虐殺倉鼠 竟還錄取名校研究所

  • 記者陳佳宜
  • 發佈時間:2026.08.10 12:59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10 12:59
陳姓男大生在宿舍涉嫌虐死超過40隻倉鼠。(圖/民眾提供)

陳姓男大生在宿舍涉嫌虐死超過40隻倉鼠。(圖/民眾提供)

國立高雄大學應用物理系陳姓畢業生遭爆涉嫌長期虐殺倉鼠,在學期間虐死數量約達30至40隻。同寢室友因擔憂人身安全,歷經數月暗中蒐證後,於今年6月畢業之際揭發此事。未料吹哨者近日再度發聲,指控陳生已順利取得學士學位並完成國立成功大學物理學系研究所報到程序,質疑校方處置消極。

陳姓男大生在寢室長期虐殺倉鼠,室友因害怕人身安全於是長期蒐證。(圖/民眾提供)
陳姓男大生在寢室長期虐殺倉鼠,室友因害怕人身安全於是長期蒐證。(圖/民眾提供)

男大生虐殺數十倉鼠室友蒐證舉發

室友PO文指控,陳生於大四上學期開始飼養倉鼠,不久後動物出現異常傷亡。面對室友詢問,陳生大方承認施虐行為,並且聲稱是在「教訓」,殘忍行為包含淋酒精點火、熱水川燙、竹籤刺穿及指甲剪剪斷四肢等手段致死。陳生事後辯解,自己成長過程受棍棒教育影響,形成「不乖即施暴」之錯誤認知,並坦承自身觀念嚴重偏差,願意面對社會批評與法律責任。

針對網路質疑告發陳男無果,高雄大學澄清,校方於6月29日召開學生獎懲委員會,經十餘名委員討論決議,已對陳生核予「記2大過」處分。另外對於陳生錄取成大碩士班一事,高雄大學與成功大學皆表示涉及學生個人資料,不便對外回應。

校方記兩大過處分移送地檢署依法偵辦

高雄市動保處指出,行為人涉有故意傷害動物致死之情事,經調查蒐證完備後,認定已涉及《動物保護法》相關刑事責任,全案已正式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動保處補充,《動物保護法》規定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致死者,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後續起訴與否及相關刑事責任,將由檢察機關依法審酌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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