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慘變植物人!夫代管千萬保險金 岳母查帳氣炸告女婿下場曝
- 記者:陳佳宜
- 發佈時間:2026.08.08 12:38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08 12:38
- 記者:陳佳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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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08 12:38
高雄妻子成為植物人,丈夫代管千萬保險金,岳母查帳時竟提告求償。(圖/AI 生成)
高雄一名女子阿麗(化名)於6年前不幸因病成為植物人,法院最初裁定由其丈夫小強(化名)代管帳戶內1035萬保險金。事後法院改定由女方母親擔任監護人,岳母接手核對帳目時,懷疑女婿濫用款項,列出包含給長輩的紅包、照護費及買家電等費用,向法院提告要求返還18萬餘元。高雄地院審理後,逐筆審查認定僅有3萬元為小強的工作廣告上的不當得利,判處小強須返還3萬元,其餘求償均予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女兒成植物人 尪接管千萬保險金
判決指出,阿麗於2020年6月因敗血性休克成為植物人,法院裁定由丈夫小強代管阿麗帳戶內1035萬1738元之保險理賠金,用以支付醫療與照護開銷。隨後法院改定由阿麗母親擔任監護人,未料阿麗母親辦理交接、核對帳目細節時,發現女婿任內有多筆支出疑與女兒的醫療照護無關,懷疑女兒的財產遭到挪用。
阿麗母親列出多項爭議帳目,包括過年包給男方父母的1萬4000元紅包、給婆婆幫忙照顧的2萬2935元照護費、搬家購買8萬元家電,以及3萬元網路關鍵字廣告費,另包含胎兒喪葬費與手機電池等雜支,經縮減求償金額後,提告要求小強返還18萬1085元。
岳母列爭議款項 撕破臉告女婿
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針對各項爭議費用進行嚴格審查。法官認為,阿麗生病前即有過年包紅包給雙方長輩之慣例,且阿麗媽媽自己亦有收到,屬延續原有親屬情誼往來;至於婆婆確實有與外籍看護輪班照顧阿麗,勞務具備客觀經濟價值,不能因婆媳關係即視為無償付出,故紅包與照護費均屬合法支出。另搬家與購置家電等8萬餘元,也是為了提供更好的照顧環境,並非供小強個人私用,部分求償一併駁回。
全案唯一被認定有爭議的,為3筆共計3萬元的「關鍵字廣告費」。小強雖主張係為招攬載客業務宣傳、增加收入貼補家用,但法官認定該筆費用屬於小強個人營業活動成本,理應由其自行負擔,不應由植物人妻子的財產支付,屬不當得利,據此判處小強須返還3萬元給女方,其餘訴求均駁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