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糾紛飆罵7分鐘!男扯X你娘是「口頭禪」 法官不買單罰6千

  • 記者潘千詩
  • 發佈時間:2026.08.02 21:16
彰化地院。(圖/TVBS資料照)

彰化地院。(圖/TVBS資料照)

彰化縣一名羅姓男子去年因行車糾紛,與江姓騎士停車理論,卻接連飆出「X你娘」、「龜兒子」、「啞巴喔」挨告公然侮辱,但他卻辯稱是口頭禪、無侮辱之意。彰化地院勘驗行車紀錄器錄音,認定羅男言詞具攻擊意味,依一般社會觀感,已超越可忍受範圍,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款6000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羅男於2025年3月28日晚間8時許,因駕車與騎乘機車的江男發生行車糾紛,雙方停在路口理論並報警處理。羅在等待員警到場之際,於晚間8時17分至24分間,在大馬路上接續辱罵江男「X你娘」、「龜兒子」、「啞巴喔」等語,遭江男提告。

羅坦承說過這些話,但矢口否認有公然侮辱的意思,辯稱這些言詞是口頭禪。

經法官勘驗江男的行車記錄器及錄音,認定羅確實帶有嘲諷、輕蔑、鄙視及使人難堪的意思。

無關公共利益或文藝價值 法官:免優先言論保障

法官認為,羅因行車糾紛心生不滿,在公共道路上持續辱罵江,時間並非短暫,旁人也能明顯感受言詞的攻擊性,足以貶損告訴人名譽,絕非隨口說出的粗話或口頭禪,這些言詞與公共利益無關,也不具文學、藝術或學術價值,沒有言論自由應優先保障的情形。

法官審酌,羅男始終否認犯行,也未與江男和解或取得原諒,依公然侮辱罪判罰6000元,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

《TVBS新聞網》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