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前地政局長涉貪!私人聚餐報公帳 稱「慶祝盧秀燕連任」

  • 記者陳淑芬
  • 發佈時間:2026.08.02 12:17
前台中市地政局長私人餐敘報公款涉貪污。(圖/TVBS)

前台中市地政局長私人餐敘報公款涉貪污。(圖/TVBS)

台中市地政局前局長吳存金,被控自2019年起近5年任內,涉嫌私帳公報,將11筆家庭及私人餐敘以首長特別費公款核銷,其中甚至還有慶祝盧秀燕當選市長連任等名義,共詐領公款6萬餘元,台中地院審理時吳存金痛哭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請求緩刑機會,全案近日審結依貪污罪判刑2年,並宣告緩刑5年,因吳存金和檢察官都未上訴,全案確定。

5年私人餐敘11次 詐領公款6萬多

檢調追查,吳存金自2019年11月至2024年5月期間,與親屬家人在台中市多家餐廳11次私人餐敘,並非實際因公所生的支出,與首長特別費因公所需核銷事由不符;吳存金向餐廳告知地政局統一編號開立發票或收據,再持單據向不知情的經辦及主計單位人員核銷,共詐領首長特別費共6萬8679元。檢方偵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等罪提起公訴。

不當使用首長特別費 吳存金:一時失慮

台中地院開庭審理時,吳存金當庭表達悔意,對犯貪污等犯行認罪,並痛哭,她擔任公務員未收取一分一毫,卻因一時失慮,不當使用首長特別費,愧對父母、家人和長官。

認罪返還犯罪所得 請求緩刑

吳存金說,她沒想到竟如此難堪退休,已知錯,請求法官能給予緩刑機會,她將用餘生做善事、服務社會;她的辯護人則以每筆詐領金額不高、犯罪所得已全數返還,請求緩刑。

全案台中地院今年4月底宣判,依貪污罪判處2年徒刑,褫奪公權2年,宣告緩刑5年,接受法治教育5場、240小時義務勞務。因吳存金和檢方都未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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