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一名國小三年級女童,被指控在一家連鎖書店裡偷竊,還被關進辦公室,要她面壁思過坦承行竊,前後1個多小時,女童受到相當大的驚嚇,父母得知後很氣憤,認為店家處理失當,誣賴女童,要告店家妨害自由和恐嚇罪。
其實,事發至今,已經半年多,10歲女童莫名被貼上「小偷」罪名,作父親的氣憤難平。
黃姓女童父親:「那時我跟對方說,我跟你們下跪好了,他才放我和小朋友走。」
當時他趕到書店,女兒已經被店家,強行關在一間狹小的辦公室裡,超過1個小時。
女童才10歲,嚇都嚇壞了,店家又威脅,不認錯就見不到爸媽,女童驚慌中在準備好的悔過書上,蓋下指紋。
黃姓女童父親:「悔過書兩、三行而已,要小朋友簽名,要他蓋手紋,當天我知道這件事情發生後,我發覺小朋友根本沒偷竊,他那時人在地下室耶。」
做父母的,後來確定女兒是清白的,痛批店家怎麼能未審先判;但書店業者,拿出兩百多張相同的悔過書,認為處理沒有不當,家屬不能接受,堅持要告妨害自由、妨害名譽以及恐嚇罪,而女童則是嚇得不敢再踏進書店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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