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火化改時間收兩倍錢 家屬:亂坑錢

  • 發佈時間:2006.03.14 18:03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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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中和有死者家屬控訴,申請火化要2千元,沒想到後來有事要更改時間,殯葬處竟然把2千元沒收,新的時間甚至要另外再付費,等於付了雙倍價錢,家屬痛罵政府坑錢。</p>

拿出一張張殯儀館開的收據,林小姐越想越生氣,他說父親過世已經夠傷心,原本大家定了3月16日要把遺體火化,因為突然有事要改成隔天,沒想到殯葬處的人,不但把原先繳的2千元給沒收,還要他們再繳一次火化費,擺明是坑錢。

死者家屬林小姐:「我覺得很離譜是說,為什麼要重複付費,我哪有兩個爸爸給他們燒,很不合理。」

只是換時間,又沒有使用到火化爐,為什麼要付兩次價錢,更讓家屬氣憤的是,後來殯儀館又把他們原本沒用的時段,賣給別人,不就等於一屋二賣。

記者:「3月16日下午1點半,還有位子火化嗎?」板橋殯儀館員工:「有,有很多,最好是確定好日期再來申請,因為訂了就是你的權益。」

工作人員說,不是不能退,而是要提早5天申請,況且這麼做,是怕業者壟斷,把所有火化的好時辰,通通都預定光,說了這麼多規定,一般民眾又不常辦喪事,哪懂那麼詳細,不想被誤會坑錢,下回就得先說清楚。</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