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恰恰光碟案判決 盧靚2年8月
- 記者:李若慈|攝影:鄭勝為
- 發佈時間:2006.04.07 16:59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 記者:李若慈|攝影:鄭勝為
- 發佈時間:2006.04.07 16:59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喧騰一時的澎恰恰偷拍光碟案今天一審宣判,女主角盧靚涉嫌恐嚇,遭判刑2年8個月,而歌手郭桂彬,涉嫌詐欺,遭判處3年有期徒刑。</p>
聽到光碟案相關被告的宣判結果,澎恰恰沒有太多喜悅,神情卻有如釋重負的輕鬆。
藝人澎恰恰:「這樣子的結果當然證明,我是被,不管是不是被設計的,反正我是被拍的,法官說他們有他們的證據,我相信事情不會就這樣落幕。」
光碟案歷經半年的審理,期間男女主角多次出庭,宣判的關鍵時刻卻都沒有現身。全案中涉嫌恐嚇的女主角盧靚,被判2年8個月有期徒刑,幫她討債的叔叔盧照琴2年4個月,司機鄭瑞祥10個月,全都不得緩刑。
台北法院庭長劉壽嵩:「鄭瑞祥的部分因為是未遂,他沒有拿到錢,所以只判10個月。」
侵占的部分,中間人李恩國判刑10個月,緩刑2年。另外從中牟利的歌手郭桂彬,依詐欺罪名,判處3年有期徒刑,是所有被告中最重的。不過對於刑期,澎恰恰有點出乎意料之外。
澎恰恰:「光以一個鄭瑞祥來講,我跟他根本連碰面都沒有,我根本就不認識他,我也不了解,這樣的結果只能證明,我到底有沒有去侵犯別人,有沒有做一些陳述中,什麼什麼不禮貌的行為,沒有嘛,我相信社會大眾會還給我清白。」
發生在去年間的光碟案,藝人澎恰恰爆發遭盧靚拍攝光碟,並且透過叔叔盧照琴和道上兄弟相關人士,總共勒索4470萬,期間男女主角都一度情緒崩潰,目前一審判決出爐,還可以上訴。</p>
◎恐嚇罪名
盧靚 2年8個月
盧照琴 2年4個月
鄭瑞祥 10個月
◎侵占罪名
李恩國 10個月緩刑2年
◎詐欺罪名
郭桂彬 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