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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讀法律寫訴狀 榮民遺孀討公道

記者 楊致中 / 攝影 莊其源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6/04/30 11:52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台北市一名陳姓老榮民,去年6月走路被一輛欣欣客運撞死,當時肇事駕駛跟法官說,車速只有20公里,但檢方調閱行車記錄,發現車速上線模糊,認定賴姓司機竄行車紀錄,改判駕駛半年有期徒刑,欣欣同時賠償200萬,但老榮民的遺孀不滿,決定要再上訴。

戴著眼鏡,頂著漁夫帽,彭女士步出教堂,她說先生燒了一手家鄉菜,十個月前到菜市場準備買菜,卻被欣欣客運撞死,更令她生氣的是,肇事的賴姓駕駛向法官說,當時車速只有20公里,公然說謊。

陳秋祥遺孀彭孝華:「我必須要為我先生,求一個真相,當初有沒有超速,這是我當初最簡單的訴求,它那個(行車記錄器),已經不是當天的東西了,就在不是當天的東西的情況下,他這個時速行車的記錄紙,到了40公里就降下來,40公里就下來,就能表示他沒有超速嗎?」

為了打官司,彭女士自行研讀法律,寫訴狀,她說當時陳秋祥被公車撞倒,飛了10公尺遠,如果不是車速過快,怎麼會把人撞飛,檢方同時發現,行車紀錄器的紀錄紙,密集的黑線處,都落在40公里的地方,但上線模糊,看不出來有沒有超速,研判紀錄器故障或者被動手腳。

欣欣客運副總經理趙建爍:「6月22日車禍發生以後,交通警察在第一時間趕到,他第一步的動作,就是收取,車上的行車記錄器,當時肇事的地點,距離起步只有20公尺,因此這個速度,當時的行車記錄紙上,只有20公里。」

目前欣欣客運賠償2百萬,賴姓駕駛也被判刑半年,但家屬質疑,欣欣規避肇事責任,要求賠償700萬,決定再上訴。

◎畫面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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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車#欣欣客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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