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蹺家300公里,竟然只是為了見國中同學!一名14歲的劉姓少女和父母搬到高雄,太想念老同學,就找了另一名男同學,蹺家一路北上往桃園,沒地方過夜就睡公園或廟宇,最後成功和老同學敘舊,但3千元旅費也全花光,流浪街頭,幸好被員警發現,結束300公里的流浪記。
照片中染著金髮的少女和劉姓男同學,坐在警局裡大口吃飯,因為蹺家4天的他們花光身上的3千元,只能餓肚子流浪街頭,被員警發現帶回警局,為何要蹺家?少女給的理由竟然是太想念老同學。
14歲的劉姓少女原本就讀桃園這所國中,去年跟父母搬到高雄,想和朋友敘舊,她竟然找了另一名男同學,一路北上,上個月31日,兩人搭客運到台南逛夜市,之後南崁流浪,到公園及廟宇過夜,這個月3日再參加母校的運動會,如願和同學見面,一路蹺家300公里。
少女及同學說,蹺家這幾天怕被家人發現,連手機都不敢帶,未成年也不能逗留網咖,最後實在沒錢,不知道怎麼回高雄,還好被員警發現,少女父親也來將女兒接回,結束蹺家300里的尋友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