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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達新聞觀察】扁用「轉型正義」 將貪腐一筆帶過


發佈時間:2006/08/14 11:26
最後更新時間:2016/07/02 10:28

阿扁總統前天出席凱達格蘭學校國家領導與發展策略班時,發表了一篇談話。其中,他提到「轉型正義」。他說;「從威權走向民主,在轉型的過程當中,難免會出現問題,說好聽一些,這是傳統、慣例,說難聽一點,這是包袱、也是陋規。」 他由此衍生談到國務機要費和官邸的用人問題時說,這「就是整個轉型期的後遺症,過去可以,現在不可以,這就是進步,這就是要改,但是在改革的過程當中,我們不能夠有雙重標準。過去不可以,過去不對,這可以原諒,而現在的不可以,就說成這是特權、這是貪瀆。」很顯然,阿扁打算用轉型正義這4個字,把他的貪腐劣行一筆帶過。但是,台灣人民能不能接受這種自我寬恕的說法?可能大有疑問。

沒錯,從威權走向民主的進程中,一定會出現轉型正義,會發生「以前可以,現在不行」的情形。但之所以會有「以前可以,現在不行」的原因,就是因為政黨輪替。想要執政的在野黨,提出道德、廉潔、理想性的主張,讓人民認同,相信換黨執政之後,過去的不公不義就能杜絕。

因此,人民才用選票選擇一個新的政黨執政。如果說,新執政的政黨,幹的醜事和與以前一樣,甚或變本加厲,那麼,為什麼要政黨輪替?說得實在一點,任何人都可以抱怨說,「為什麼以前可以,現在不行」,但就只有政黨輪替後的新執政黨不能。當然,一國元首更沒有資格說這種話。

同樣的,對於國務機要費的公私不分,對於阿卿嫂的薪水由國庫支付等事件,人民可以選擇用寬容或嚴格的態度來檢視,但身為當事人的陳水扁,沒有用最嚴格的道德標準約束自己以及家人,早就已經說不過去了,哪裡還有臉為自己的劣跡劣行開脫,說什麼「在改革的過程中,不能有雙重標準」呢?

再說得更坦白一點,以前的元首,可不可能拿人家的發票來報假價?這種已經嚴重違反誠信,甚至達到涉及刑事犯罪的行為,也能叫做轉型正義嗎?轉型的過程,理論上來說,只會轉往愈來愈好的方向去,怎麼會愈轉愈壞?一國之君,如此滿口胡言,如此寬以律己,嚴以待人,要如何服眾?要如何為民表率?要如何領導及統御國家機器?

阿扁必須很誠實,很嚴肅的面對發生在他身上的問題,而不是問東答西,答非所問。國務機要費的公款,有沒有挪用?台新銀行帳戶中,大筆資金的匯入,來源是什麼?扁嫂的珠寶,是不是都已如實的申報? SOGO的禮券,是不是真由貴夫人團集資購買?一次把話說清楚講明白。要不然,這一個又一個的問號,將會成為阿扁執政後期最大的夢魘,永遠永遠的跟隨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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