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縣一名男子,7月底被人拿狼牙棒打到住院,隔天他的父親到派出所報案,要求填寫報案三聯單,卻被員警拒絕,員警說要有診斷證明才可以報案,讓男子很氣憤,懷疑員警為了顧及全民拼治安,想大事化小,減少受案,降低犯罪率。
陳太太拿出7月20日,兒子被打當天所穿的衣服,背部一大塊血漬,上頭還有被狼牙棒刺穿的洞孔,陳太太的兒子,腰背當暢被刺出3個洞,險些傷到內臟,結果案發隔天,他們到派出所報案,竟然受阻。
被打男子母親陳太太:「為什麼一定要這張(診斷書)呢?為什麼?一定要等到人真得很嚴重才可以報案?我們如果報案了,警察才會積極去辦案。」
到了第4天,7月24日,他們拿到醫院的診斷書,再到派出所,但最後卻等到8月6日,警方才開出報案三聯單,陳太太懷疑,員警是為了蘇貞昌一句,全民拼治安,企圖減少報案率。
陳太太:「他好像是說化小一點,雙方和解還是怎樣。」龍東派出所所長林增昱:「他沒有這樣要求,他來了解案情辦怎樣了。」記者:「有持續來了解嗎?」林增昱:「到8月6日我們正式受理。」
警方的說詞反覆,說是找不到相關的涉案人,但正常的報案程序是,只要民眾報案,都要開出報案三聯單,才算正式受理,為什麼遲遲拖了10幾天,警方認為沒有疏失,但如果真是為了降低犯罪率,而企圖想私下了事,似乎有違警方的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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