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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無屍命案 兇手無期徒刑定讞

記者 楊致中 / 攝影 彭光煦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6/11/17 21:26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還記得5年前,台北市女家教張靜華兇殺案嗎?屍首至今還沒尋獲,但最高法院,日前三審定讞,法官認為男友李正位謀財害命,判處無期徒刑,雖然李正位一再否認殺人,院方也缺乏直接證據,但透過台北市警方提供的鑑識報告,比對嫌犯車輛上的血跡,終於宣告破案,同時創下國內首例無屍殺人案。

拿出照片,張靜華年邁的父親,還無法承受失去愛女的痛。女兒40歲那年失蹤,警方在浴室發現多處血跡,雖然確定DNA,卻無法證明人死了,直到鑑識小組,從她男友開的車內,找到同樣血跡,案情有了轉折。

北市警局鑑識科主任謝松善:「比較關鍵的是後行李廂,這個滴流狀的血跡,後來法庭上在審判的過程中,和兇手交叉詰問,當然法官也要求他對於這個,滴流狀滲透到甘蔗板,就是備胎上面的甘蔗板,這樣一個滴流狀的血跡,他怎麼樣提出合理化的解釋。」

檢方認為男友謀財害命,但李正位矢口否認,找理由解釋車廂內的血跡,最高法院,不得不請鑑識小組出庭,和兇手交叉詰問。北市警局鑑識科主任謝松善:「滴流在絨布墊,跟備胎的甘蔗板,上面的血是有一定的量,一定的量,那一般來說,擦摩的血會比較薄。」

也就是說,擦摩轉移留下的血跡,和滲漏出來的不同,一個呈現條紋狀,一個是滴狀,而且擦轉血跡,通常只有在物體表面,檢方因此推測,後車廂這攤血,很可能是從死者遺體流下來,李正位無法解釋這一攤血,法官自由心證,判處李正位無期徒刑,靠的就是科學鑑識,同時創下司法史上第一起無屍殺人案。

#兇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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