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家旅行社業者投訴遭警方針對性執法,指出騎樓放置盆栽雖留有通道,仍被檢舉占用。業者收到限期改善單後,隔天隨即被開罰,此後警方天天前來,甚至一天來三次。即便將盆栽移出騎樓、靠著行道樹花圃擺放,仍遭開單,員警表示樹葉妨害交通,讓業者相當不滿。

投訴人游先生表示,7月7日收到勸導單,要求21日前處理改善,他原本準備叫吊車移除。不料隔天8日警察再度前來,這次直接開出罰單。業者顧不得吃飯,趕緊搬移盆栽。此後警方天天到場,甚至一天來三次,每次由不同組員前往。業者向六分局提出申訴,22日警方又來開單,理由竟是樹葉妨害交通。
投訴人梁先生強調,他們已經配合改善,警方卻持續前來,並告知仍有人檢舉,認為這是非常明顯的針對性執法,質疑警察究竟是在執法,還是變成檢舉人的工具。他對於員警表示樹葉妨害交通的說法感到傻眼,並在員警到場時錄影蒐證。
轄區六分局回應表示,員警一開始未遇到盆栽主人,因此開立限期改善單。若期限屆滿仍未改善,將配合環保局清除,但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均可開罰。警方說明,此案一開始確有占用人行道及騎樓情形,後續放置在人行道上的花圃,也屬道路的延伸範圍,確實是接獲民眾檢舉後前往取締。警方強調,當事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82條,在道路堆積足以妨礙交通之物,可處1200至2400元罰鍰。
不過,其他分局員警持有不同看法,認為如果並非惡意,或者未嚴重危害通行,一般會以勸導代替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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