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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亂倫案!「同母異父」兄二度性侵妹妹 判5年2月

記者 陳祁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7/18 13:34
最後更新時間:2026/07/18 13:34
阿達性侵妹妹。(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阿達性侵妹妹。(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苗栗發生一起引起社會關注的亂倫性侵案件,一名有中度智能障礙的男子阿達(化名),在2023年及2024年,於苗栗親戚家兩度違反同母異父且同樣患有中度智能障礙、未滿14歲的妹妹意願,對其進行性侵。該事件因學校及社工發現異狀而揭露,經檢警調查後,法院審理並裁定阿達合併應執行5年2月徒刑,刑滿後須送矯正機構監護1年,民事部分則判賠妹妹精神撫慰金60萬元,全案可上訴。

亂倫案揭發 阿強兩度性侵未成年妹妹

檢警調查指出,阿達於2023年及2024年在苗栗親戚家中,違反妹妹意願,兩度對未滿14歲的妹妹實施性侵,導致受害人身心嚴重受創。案發原因為學校及社工發現妹妹異常行為,進而揭發全案,警方隨即展開調查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置。

法院審理時,法官考量阿達本身有中度智能障礙及注意力不足過動症,依對未滿十四歲、心智缺陷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共兩罪,各判處3年10月徒刑,合併應執行5年2月。刑罰執行完畢後,阿達須進入矯正機構接受1年監護。

在民事部分,妹妹及其親友向法院請求精神撫慰金100萬元。法官最終審酌雙方身分、地位、資力及加害程度,認為精神撫慰金以30萬元為妥,因阿達犯案兩次,故判決賠償總額為60萬元,全案可上訴。



#性侵#同母異父#妹妹#苗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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