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麗診所涉偷拍,新北地檢署昨天起訴總裁常如山等7人。在押常如山等3人今天下午移審新北地院,經4個多小時庭訊,合議庭認定3人均有串證及滅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新北地院今天下午4時召開接押庭,因涉及拍攝兒少性影像,採不公開審理。合議庭依序訊問廠商謝金亨、特助張元齡與常如山,晚間8時許裁定3人皆收押禁見3個月。
合議庭指出,常如山身為愛爾麗集團實質負責人,對同案被告、證人有巨大影響力,且處理公司事務工作期間,仍有接觸相關證人可能性;謝金亨的供述與其他共犯仍有出入;張元齡則是曾將手機對話紀錄刪除,因此認為3人均有串證及湮滅證據可能性,仍有羈押必要。
全案因由,有民眾5月1日在愛爾麗診所新北板橋店診間內,發現煙霧偵測器內藏針孔攝影機後報警,新北檢警在多間分店查扣到偽裝式監視器主機與鏡頭;調查發現,常如山、愛爾麗集團代表人劉貞華等人自108年起至114年12月,在多家分店診間角落裝設偵煙器外觀的監視器,竊錄顧客更衣或身體私密部位。
檢方痛斥,常如山、劉貞華自詡為安心醫美企業,卻假借內部管理等名義行集體監控偷拍之實,且偷拍行徑被發現後還馬不停蹄積極滅證,犯後毫無悔意,因此求處常如山有期徒刑14年以上、劉貞華13年以上,張元齡12年以上、謝金亨9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央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