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麻豆區2名居家托育保母涉施虐6名嬰幼兒,令人憤怒的是,其中1名11月大的男嬰虐到創傷性腦損傷。由於涉案保母鄭女與張女羈押期限屆滿經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兩人涉犯重罪且有逃亡、串證之虞,裁定自7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持續禁止接見與通信。
男嬰受虐成殘 揭發托育處所黑幕
根據檢方調查,鄭女領有合法托育證照並僱用張女共同照顧嬰幼兒,共收托8名幼童,並另僱用張女共同照顧嬰幼兒。該起虐嬰案件之所以曝光,是因為其中一名當時僅11個月大的男嬰因身體異常送醫,診斷出創傷性腦損傷、硬腦膜下出血及水腫,並導致偏癱、癲癇及視聽力受損等永久性重傷。
涉犯重罪且供詞不一 法院裁定延押
台南地院在延長羈押的裁定中指出,兩人涉嫌凌虐未滿 7 歲幼童致重傷,該罪名法定刑為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官認為,面臨如此重刑及高額賠償壓力,被告逃亡的可能性極高。
另外,兩人對共同犯行陳述不一,且案件先前曾出現湮滅證據的情形,法官認定若釋放兩人,仍有高度串證與滅證風險,且無法以具保或限制住居等方式替代羈押,故決定延長羈押 2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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