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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2冷血保母虐6嬰害「腦癱」進加護病房 延押禁見2月

記者 林雅婷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6/25 19:01
最後更新時間:2026/06/25 19:01
台南市麻豆區2名居家托育保母涉施虐6名嬰幼兒。(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南市麻豆區2名居家托育保母涉施虐6名嬰幼兒。(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南市麻豆區2名居家托育保母涉施虐6名嬰幼兒,令人憤怒的是,其中1名11月大的男嬰虐到創傷性腦損傷。由於涉案保母鄭女與張女羈押期限屆滿經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兩人涉犯重罪且有逃亡、串證之虞,裁定自7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持續禁止接見與通信。

男嬰受虐成殘 揭發托育處所黑幕


根據檢方調查,鄭女領有合法托育證照並僱用張女共同照顧嬰幼兒,共收托8名幼童,並另僱用張女共同照顧嬰幼兒。該起虐嬰案件之所以曝光,是因為其中一名當時僅11個月大的男嬰因身體異常送醫,診斷出創傷性腦損傷、硬腦膜下出血及水腫,並導致偏癱、癲癇及視聽力受損等永久性重傷。

 
家長隨後查看監視器,驚覺多名受托孩童曾多次遭粗暴對待,目前已有6名孩童家長提出告訴。檢方認定鄭女涉及7項犯行、張女涉及 14 項犯行,於 2026 年 4 月依《兒少法》及刑法「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重傷」等罪嫌提起公訴。

涉犯重罪且供詞不一 法院裁定延押 


台南地院在延長羈押的裁定中指出,兩人涉嫌凌虐未滿 7 歲幼童致重傷,該罪名法定刑為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官認為,面臨如此重刑及高額賠償壓力,被告逃亡的可能性極高。

另外,兩人對共同犯行陳述不一,且案件先前曾出現湮滅證據的情形,法官認定若釋放兩人,仍有高度串證與滅證風險,且無法以具保或限制住居等方式替代羈押,故決定延長羈押 2 個月。

《TVBS新聞網》提醒您:
◎拒絕家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台南市#麻豆區#居家托育#保母#虐待#嬰幼兒#腦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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