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於今(24)日針對國民黨籍高雄市議員黃紹庭涉嫌詐領助理費案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黃紹庭雖獲緩刑5年得以免受牢獄之災,但因褫奪公權3年判決確定,將面臨解除議員職務的處分,且無法爭取連任。
學霸議員涉貪 曾因搜索前出境引發爭議
現年56歲的黃紹庭擁有美國電機工程碩士學位,曾任台積電駐美國技術經理,科技專業背景深厚。然而,檢方指控其涉嫌詐領助理費高達1455萬餘元。2024年9月檢方發動搜索時,黃紹庭一度於搜索前一刻搭機前往廈門,引發逃亡疑慮;他在神隱30小時後返國受審,隨即遭羈押。
坦承犯行繳回所得 歷審均給予緩刑
案經審理,黃紹庭坦承所有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1455萬餘元,展現犯後悔意。高雄地院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3年,並給予緩刑5年,須繳公庫150萬元。案經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維持原判刑度與緩刑,但將處分金提高至200萬元。
最終判決結果與政壇影響 最高法院最終決定維持二審判決。雖然黃紹庭獲判緩刑不需入獄,但法律規定緩刑效力不及於褫奪公權,因此他將立即失去現任市議員職位。
針對此判決結果,國民黨高雄市黨部表示,尊重司法判決,後續將由市黨部考紀會依據黨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