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積極推動交通專案,桃園市八德區一名五十六歲高姓男子,自112年4月起陸續因違規停車、113年9月汽車未懸掛號牌停放,以及113年10月間在龜山區萬壽路二段因10年內三次以上無照酒駕遭攔查,累計裁罰新臺幣十九萬六千三百元。高男因逾期未繳移送強制執行,分署多次扣押存款卻僅受償一萬五千餘元,直到日前高男在女兒強力的親情催促下,終於現身分署一次全額清償,並當場接受酒癮治療轉介。
女兒苦勸 桃園酒駕男繳清19萬罰鍰
據了解高男於112年4月間在八德區大興路違規停車,113年9月在同路段停放未懸掛號牌車輛,113年10月則再度因無照酒駕被攔截。桃園分署收案後,雖積極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其金融機構存款,但進帳杯水車薪。高男的女兒看到分署接連寄發的執行文書,認為欠款長久拖延絕非辦法,且家人不時收到公文書也深受其擾,於是天天對父親碎念並催促其面對,高男最終不敵女兒的勸說,決定出面繳清全部欠款。為避免高男再次因為飲酒問題引發交通危險,分署執行人員在繳款現場進一步向其介紹酒癮治療與相關轉介資源,高男深受感化,表示願意接受協助以逐步戒除酒癮、展開全新生活。桃園分署對此強調,本案成功展現行政執行兼顧強力執法與關懷弱勢的多元面向,同時呼籲大眾近期酒駕與毒駕頻傳,用路人切勿心存僥倖,若收到罰單有繳納困難可主動洽詢分期,以免薪資、存款或動產不動產遭到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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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