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新制修法,新規上路!勞動部修正《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條文,包括月退休金、一次請領等,勞退新制5大修法,其中「雇主不能拒絕勞工自提6%」新制,將於8/1上路,千萬人受影響!

勞退新制5大修法

-
雇主不能拒絕勞工「自提6%」 新制8/1上路
對此,勞動部直言,該新制8月1日生效,受僱勞工如向雇主提出申請自願提繳退休金,雇主不得拒絕;雇主如拒絕辦理,勞工可向勞保局辦理申報開始自願提繳退休金。雇主如屆期未繳納,將被處罰加徵滯納金。
-
領取變更:首創30天猶豫期,月退休金可改回「一次領」
如今勞動部修法,請領月退休金者,得在首次撥付入帳日起「30天內猶豫期」內,變更為一次退休金。
-
未成年遺囑:勞退10年請求權改為「成年」起算
-
債權保障:擴大「不得讓與、扣押」範圍
-
清償責任:新舊負責人需負連帶清償責任
※ 本文章之所有內容,未經作者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節錄、轉載或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