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64歲男子蔡男,因去年12月26日追趕垃圾車時跌倒,心生不滿,隔天竟然持西瓜刀埋伏路邊,趁垃圾車停下時衝上前拉開駕駛座車門揮刀,導致清潔員王男受驚。法院審理發現蔡男5年內再犯,依攜帶兇器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9月徒刑,蔡男不服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追垃圾車跌倒 怪罪清潔員
判決指出,2025年12月26日上午,台中市蔡姓男子在追趕垃圾車時不慎跌倒,憤而遷怒於王姓清潔員。隔日同一時段,蔡男帶著西瓜刀埋伏路邊,見垃圾車停下,立刻衝向駕駛座拉門並揮刀。王男立即關上車窗與車門,蔡男發現車門打不開後,便持刀敲擊車窗並叫囂要求王男下車。
法院審理時,發現蔡男有過失傷害前科,且屬於5年內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蔡男坦承犯行,並與王男及「台中市府環保局」調解成立。法院判處蔡男9月有期徒刑,蔡男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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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