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福興鄉一名71歲婦人外出為丈夫買早餐,闖紅燈穿越馬路時遭聯結車輾斃。林姓司機遭檢方以過失致死罪嫌起訴,但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後,認定號誌轉綠燈後聯結車緩慢前行,難以預料行人會突然跑出,判決司機無罪。

根據路口監視器畫面顯示,事發當時車流與行人幾乎同一時間往前移動,婦人行走在斑馬線上時,遭起步的聯結車撞上。另一角度的行車紀錄器也拍攝到,婦人走到斑馬線準備過馬路時,車流已經開始移動,她試圖加速跑過馬路,卻在車頭前方被撞倒,聯結車雖然緊急停下,仍來不及挽回悲劇。家屬聞訊趕至現場,跪地祈求,婦人不幸命喪輪下。

民眾對此事件表達看法,認為開車本來就是注意紅綠燈,綠燈行紅燈停,當號誌要變換時,駕駛通常都是注視前方,車輛本身存在死角,若有人突然衝出來確實難以注意到,司機當下應該也相當驚嚇。
法官勘驗聯結車的行車紀錄器及路口監視器等畫面後發現,號誌燈轉為綠燈後,聯結車緩慢向前行駛,難以預料行人會跑過來,而行人跑到車頭時才發生意外,因此判決司機並無過失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