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燙水澆頭、毒打逼當檳榔西施!彰化女控母家暴 法官裁定免扶養

記者 陳淑芬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6/23 09:43
最後更新時間:2026/06/23 09:43
彰化家暴-免扶養-熱水燙頭-衣架抽打-彰化地方法院
彰化女控母家暴,法官裁定免扶養。(示意圖/TVBS資料照)

彰化1名患有多重身障婦人被政府安置後,提告要求長女履行扶養義務,哭訴身上僅剩600元,光靠政府補助2萬1000元無法維生;長女以自童年起遭母親長期暴力為由拒絕,血淚控訴慘遭母親熱水燙頭、衣架毒打,還被迫穿清涼衣物當檳榔西施,法官審理調查後,認定婦人所為是重大侵害,裁定免除女兒扶養責任。

母要求扶養  女血淚控訴長期遭暴力相向

該婦人已被政府安置在護理之家,提告要求長女履行扶養義務。長女出庭時控訴,她4歲時,因母親出軌導致父親離家,她隨即陷入母親長期暴力陰影中,曾被母親抓髮撞牆、持利刃追砍,更慘遭熱水燙頭與衣架毒打;她在高中時期不幸遭遇性侵後,還被母親強迫穿著清涼衣物去當檳榔西施,所得營收全被拿走。

法官傳胞妹作證  受暴遭遇吻合

法官審理時,傳喚同被母凌虐的妹妹出庭作證,兩人受暴遭遇完全吻合。妹妹證稱,親眼目睹姊姊多次為躲避母親持菜刀追砍、拿藤條抽打,不惜從2樓跳窗逃跑;兩人幼年常被獨留在家,僅靠著白開水配白飯勉強度日,甚至還被強逼偽裝成精神障礙者去申領補助款項,供母親揮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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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判決免除扶養義務

彰化地院法官認為,婦人長期不法侵害親生骨肉,沒有給予最基本的保護與關懷,竟導致女兒至今仍須接受身心方面的長期諮商治療,若此時強迫被害人反過來奉養加害者,顯然嚴重違背社會的公平正義,裁定免除大女兒的扶養義務。

 

《TVBS》提醒您:
◎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
◎反校園霸凌專線:1953
◎反職場霸凌專線:1955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扶養義務#彰化虐童#熱水燙頭#衣架毒打#彰化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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