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運動中心男溺斃「漂7分鐘」!民眾狂揮手 3救生員全沒看見

  • 編輯張哲輔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6.19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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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運動中心3名救生員失職,害泳客無辜溺亡。(圖/翻攝自林口運動中心官網)

新北市林口國民運動中心一名江姓男子,因身體踉蹌後倒,結果溺斃於泳池內,面部朝下漂浮長達7分鐘,但現場3名救生員竟完全不知道。就連其他泳客發現異狀,多次揮手呼救,幾人也視若無睹,錯失黃金救援時間。最終,3人皆被依犯過失致死罪,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

泳客溺水狂漂7分鐘 民眾揮手求援遭無視

檢方起訴書指出,江男去(2025)年9月22日晚間8時20分許,在練習水道與開放水道間,身體踉蹌往後倒溺水,接著便臉部朝下在水面漂浮。

誇張的是,當時距離最近的蔡姓救生員,與坐在池底椅子的黃姓救生員,竟完全沒有察覺。8時22分,另一名吳姓救生員回到泳池,路過該處也未發現異狀,逕自坐下。

8時25分,一名戴藍色泳帽的民眾發現江男不對勁,多次向蔡男招手並指著江男,但蔡男卻沒意識到警示,反而走下高椅直接離開泳池。

直至8時26分,熱心民眾確認江男失去意識,連忙將其拉到岸邊,並與另一名泳客高舉手臂超過5次,大喊「救生員!」

起初仍未獲得回應,直到場內越來越多人舉手示意,吳、黃2人才終於察覺異狀,衝上前救援,蔡男隨後也趕回現場。遺憾的是,江男雖經救護車緊急送醫搶救,仍於隔日因溺水窒息宣告不治。

怠忽職守 檢方批:救生員形同虛設

檢方指出,3人身為救生員,肩負泳客生命安全重責,竟讓死者在水中漂浮將近7分鐘。即使其他泳客多次示警,他們仍毫無作為,職業態度漫不經心、怠忽職守,讓救生員一職形同虛設。

因救生員的疏忽,導致死者家屬天人永隔終身至痛,更破壞民眾對救生員的專業信賴。尤其距離最近的蔡男,始終未發覺異常,也未即時救助,過失情節尤為重大,因此將3人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律師主張「自首」求減刑 法官打臉駁回

不過,3人的辯護律師一度主張,3人案發後主動通報救護且留在現場配合調查,符合自首要件,希望能藉此減輕其刑。

但法官卻認為,救生員本就負有工作場所的安全救護責任,留在現場接受調查只是義務。且3人在警詢初期,僅是交代自己的位置與看到的客觀狀況,當檢方詢問是否承認過失致死罪名時,渠等或表示否認或「再想想」,難認符合自首要件。

未達成和解 3失職救生員過失致死判刑6月

法官指出,審酌3人輕忽泳池狀況,未能及時救治導致江男身亡,對家屬造成無可回復的傷害。但考量3人在審理時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另雖有安排調解,但江男家屬未到場,未達成和解,均依犯過失致死罪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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