餵K菸灌威士忌性侵傳播妹!惡男只願賠1萬 法官怒判5年半

  • 記者陳佳宜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6.19 16:51
嘉義男性侵女服務生,事後還反咬遭仙人跳。(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嘉義男性侵女服務生,事後還反咬遭仙人跳。(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嘉義縣一名黃姓男子於去年8月與3名友人,在朴子某汽車旅館聚會飲酒,透過傳播公司邀請3名女侍陪酒助興。期間,1名女子因服用抗憂鬱藥物後,因吸食K菸、飲用威士忌,導致意識不清。黃男趁女子無法抗拒時與其發生性行為,事後辯稱是「合意性交」,並反控對方「仙人跳」未遂。案經法官審理後,依乘機性交罪判處黃男5年6月徒刑,可上訴。

傳播小姐吸K菸後意識不清遭性侵

判決書指出,受害女子到場後飲用威士忌,並吸食黃姓男子帶來的K菸,由於她同時服用抗憂鬱藥物,與酒精混用造成暈眩及嗜睡。當時其他人仍在飲酒,女子已因藥物作用而意識模糊,獨自躺在床上休息。黃男的3名友人與另2名傳播小姐陸續離開,只留下黃男與女子獨處。

黃男曾在女子昏迷前提及性交易,但女子表示:「去跟幹部講」明確拒絕,卻仍遭黃男脫光衣物性侵。黃男得逞後離開現場,其他傳播小姐發現女子叫不醒,只能幫忙穿衣,約20分鐘後女子才醒來。隔天晚間,女子到醫院驗傷並報案提告。

黃男辯稱雙方合意,並指控女子「仙人跳」不成才提告。黃男友人作證兩人互動親密,可能有「私通」情形。法官審閱證人證詞、監視器畫面與對話記錄,認為女子精神狀況持續惡化,發生性行為時幾乎無意識,對過程毫無記憶,也未同意性交易。法官指出,黃男僅願賠償1萬元、態度毫無悔意,行為嚴重侵害性自主權,最終依乘機性交罪判處5年6月徒刑,案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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