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家結合酒吧與塔羅占卜的餐酒館,開業不久便有部落客主動洽談合作,然而雙方協商未果後,店家竟收到法院通知書,遭部落客求償3000元勞務費。業者強調雙方並未簽約,對方也從未到店拍攝,決定拒絕調解,堅持交由法官裁決。

這家餐酒館的業者表示,收到法院通知書時感到相當不合理,質疑為何要支付所謂的勞務費,因為對方根本沒有履行任何勞務,也從未到店拍攝過。根據通知書內容,部落客主張業者曾答應拍攝並給付3000元,卻因中間開玩笑的一句話解除契約,違反契約不履行,因此要求賠償。對於這項指控,業者痛批這種行為根本是無賴,懷疑這是否為恐嚇、威脅店家的手段。業者堅定表示不會接受和解,因為實際上並未造成對方任何損失。

律師李茂增針對此案分析認為,本件雙方契約並沒有成立,因此不會有損害賠償的問題。他建議,為了避免類似濫訴情況發生,雙方當事人在洽談契約過程中應盡量以書面方式溝通。
餐酒館業者進一步說明,過去與其他部落客合作的模式,都是先完成影片拍攝,經審核通過後才會撥款,但這次對方完全沒有進行任何拍攝,卻要求支付3000元。面對這種情況,店家決定硬起來,不接受調解,直接交由法官來評斷是非。





